目前分類:單字宅的柱子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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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前一篇的結尾,英文使用人士怎麼解釋一條英文文法,不僅自己可以接受,還可以讓我們這些外語人士可以理解呢?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看英文人士自己寫的文法書。終於重點來了…(拖了那麼長一篇),這邊提供一處網路資源叫作「文法女孩」(Grammar Girl)。

Grammar Girl: http://grammar.quickanddirtytips.com/

首先,她是免費的(免費的上她,大誤),她也可以用Ipod訂閱、收聽,除此之外,她也有出書,算是所有管道她都想賺就是了(咳)。我非常建議想要練習聽力與增強文法的人可以聽看看,除了她有甜美的聲音外,也可以讓大家知道,原來美語人士到底要增強哪些文法弱點啊。(這些弱點,是出乎我們想像的,至少是我的想像的)。

例如,第189集(2009/9/22):How to Use Semicolons(如何使用分號)。
semicolon (n)分號 (;)

有興趣的人可以連過去看一下,回想自己學習中文的過程,標點符號的學習是非常早的事情,大家最愛舉的例子是:「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加上標點符號可以變成:「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或者「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然後告訴大家,中文裡頭標點符號很重要很重要(為什麼很重要呢?因為中文每個詞之間在書寫上是沒有空隙的,有時得倚靠標點符號來判斷。)但是英文?英文在書寫上,字與字之間、詞與詞之間都會留下空隙,外加上語句結構的判斷,「用聽的」,也大概知道哪裡該斷句了,但是「用寫的」,很多美語人士就不知道該怎麼「正確地」標上標點符號。

在美語課堂上,我的美國教授特別提醒課堂上的大家,千萬不要一直用「逗點」(課堂突然變成小學生學習標點符號)。但是,反過來看台灣的英文文法教學,我們倒沒特別強調英文的標點符號,是因為大家中文標點學得很好,還是覺得這個細節不重要,我就無從判斷了,但至少可以推論,兩地可能常出錯的文法細節並不同

另一個有趣且值得觀察的現象是,在研究所,美國教授受不了學生一堆標點符號錯誤,願意撥點時間來指正,我的這位教授還真是非常正直(我心底想,應該是受不了學生這樣寫,眼睛沒法接受荼毒…),但教授直接說,書寫訓練也是研究所學術訓練的一環,且為了就業,所以有必要讓自己的(英文)書寫能力提升且具有專業的架勢(囧)。回到台灣環境,看過一些文章報導,一些教授反應大學生中文書寫能力下降(有些人認為讀論語、孟子、文言文可以補救),及網路文化影響下的火星文傳播(包括愛用點點點……來表示情緒抒懷,或者才沒幾個字就愛按enter),但我在台灣上課時,卻沒有在任何一節課,有位教授願意撥點時間,告訴學生怎麼寫才是大學生該有的文章樣子,哪些適合學術書寫、有哪些要領、甚至是非常基礎工程的「標點符號」,如何刪除學術上常見的贅字。

但也不能打翻一船人,
引用自jouchen - 畢恆達:白痴造句法 把論文變難看了
教授為什麼沒告訴我?(畢恆達)

至於我的美國教授總不能每堂課都在講解英文字的用法吧,所以,他最後說完後,直接發給所有同學一張checklist(檢查表),然後說,上面是學生常犯的錯誤,請自己檢查後再繳交報告給他(果然一勞永逸,善用科學歸納,還盡了自己教學的責任,非常的美國作法,科科)。最後繞回起點,如果想加強英文文法,非常建議訂閱「文法女孩」(Grammar Girl),逐漸練習用英文去理解英文(這樣才會慢慢有語感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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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好幾篇都提到單字,那麼文法呢?(拍桌,我的文法呢!)

對於已經脫離如嬰兒般自然學習的成人,學習第二外語,多數只能靠有結構的文法來有效學習,(用母語文法瞭解外語文法)。通常和老外聊天,問他們一些句子為什麼這樣組裝,他們最多就只會給你一些猜測,也講不出什麼所以然;其實,如果問我們中文文法,我們也不知道到底中文文法是什麼,但我們就是可以遵循中文文法(有時候甚至可以小小跳脫中文文法,然後創造出有趣的笑話);所以,美語人士怎麼自己看待與解說美語文法,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有次在研究所的課堂上,教授竟然花時間告訴美國學生principal這個字,
principal (a)主要的、最重要的
principal (n)大學校長
principle (n)原則、準則

有次也講到affect, effect這兩個字如何使用。
affect (v)影響
effect (n)影響

當然,affect, effect這兩個字我在台灣英文補習班老師也提過(畢竟學生常搞混,因「影響」的名詞與動詞而搞混的,在寫作中最好的解決策略就是用influence這個字就好了,因為influence的名詞、動詞長的都一樣)。

英文字同一個字同時可當名詞、動詞、形容詞,常常會令人不知所措(而且這類的字還不少)。
book (n)書 (v)預訂
fast (a)快的、穩固的 (v)禁食
milk (n)牛奶 (v)擠奶、趁機牟利

(fast當動詞,是托福考試搞的把戲,而milk當動詞,是GRE的陰謀…)

pedestrian (n)行人 (a)乏味的

因為在我們學習英文文法時,我們早就會先注意詞性,形容詞放在名詞前面,因此,這類的字多數人都會這樣背:
pedestrian pedestrian  :無趣的行人
principal principal :主要的校長

所以,當我聽到美國教授還要叮嚀詞性時,覺得不可思議,這個不是美語寫作最先該注意的事嗎?但是,當你想想自己到底知不知道中文文法,「可能」寫一堆中文作文,「也許」幾句用法錯誤,自己還不自知呢…。有人問你為什麼中文得這樣說、這樣用時,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呢,譬如,「也許」和「可能」在中文語意上是類似的(不都是maybe嗎?),但是,我們會講「很可能」(very maybe, very probable),但是我們不會講「很也許」(英文倒是不太常見,very perhaps);譬如下面這個例句,「根據最新研究指出,睡眠不足『可能』引起心血管疾病」,但此時把「可能」換成「也許」,「根據最新研究指出,睡眠不足『也許』引起心血管疾病」,句意和感覺又不太一樣了。所以,這該怎麼解釋成一條中文文法?而且解釋的不僅中文使用人士可以接受,而且解釋給正在學習中文的人也能理解。

所以,………把他轉換過來,英文使用人士怎麼解釋一條英文文法,不僅自己可以接受,還可以讓我們這些外語人士可以理解,這就變成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就像解釋一字多義、多詞性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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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康熙學英文

【康熙來了】,2008年11月20日,諧星英文歌大對決。(這是第四段)。

 


Righteous Brothers - Unchained Melody

 

王彩樺的確是敬業的演藝人員(我非常佩服她),她英文學習的方法是很上一代的那種作法,把英文字翻音成中文,甚至是用ㄅㄆㄇㄈ去做註記,坦白而言,這正是我上篇所提的「用中文學英文」,由於中文發音對英文發音,重要該有的音都有了(中文人士不會發生日文人士中捲舌音的問題),因此的確許多英文字可以用中文注音符號或字標示出來。王彩樺分享,head是黑的,hand是汗的,其實換成注音符號,也就是(ㄏㄟ)和(ㄏㄢ),而(ㄟ也就ea這母音發音,ㄢ就是強調an這個音,尤其是n音)。

這時候,我想你會覺得這種作法有點「不高段」,一點也不是native speaker,用kk音標、自然發音比較高級,但是如果能幫助一個人學習英文、享受語言樂趣,不管白貓、黑貓會捉貓的都是好貓。而且,這方法一點也不會不高段,反而有他的發音學基礎,譬如英文中的AIUEO,其實都是注音符號的韻母(ㄚㄧㄨㄟㄛ);有些嬰兒最先學習的字彙,譬如媽媽、爸爸,M和P音是多數嬰兒最先習得的音,因此,M是ㄇ,而P是ㄅ,加上母音變成mama, papa,也就是ㄇㄚ、ㄇㄚ、ㄅㄚ、ㄅㄚ。(而從這裡繼續發展下去,由於M連接的母親,所以很多關於母親的字會從M開頭,譬如:maternity,(n)母性、母親身份)

除此之外,這類的「語音轉換」,也常常被移植在文化用詞的使用上,有時候國外的字詞無法在中文系統中找到一個直接對應的用字關係,就會直接用音翻譯;譬如,在五四運動時期,當初所提倡的德先生、賽先生,也正是指Democracy和Science(從這邊可知,d對的是ㄉ,而s對的是ㄙ)。王彩樺有些翻法,也並非空穴來風,譬如她的much翻成「麻吉」,(麻吉應該是match),而她的open翻成「歐棚」,但其實正有一個團體叫作open eye,而中文名字就是「『歐噴』愛」。這種各式各樣的英中翻法,其實充斥在我們生活之中,只是我們有沒有把他們挖掘出來,譬如,t-shirt變成T「恤」,lesbian變成「拉」子,形容一個女子破麻,演變puma,這些舶來字彙也逐漸融入中文用詞中。

當然這些語音轉換可以更複雜一點,由於台灣並非只是單純的中文,含有各地方言,如閩南、客家、原住民語,也曾被日本人殖民過,因此也有日文的痕跡,譬如在閩南語中的拖鞋,slippa即是來自於英文的slipper,(從英文到日文到閩南語),歐多賣(閩:機車)即是英文的automobile,很多在日本殖民時代所傳進的物件,在閩南語發音上都有這些影子。提了很多英文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到中文,也有中文影響到英文的,我最愛舉的例子是:tea,在很久很久以前,閩南一帶的茶藉由絲路送至歐陸,而法文的茶就是寫成tea,但以英文的發音就會發音成tea(踢),但法文發音則跟閩南語發音一樣,是「碟」音。

語音之間的互動是很微妙的,跟政治、經濟、世界歷史有關,也可以小到跟一個人的生活背景相連。

所以這還告訴我們學習英文的一件事,當你的已知越豐富,你的已知更會幫助你的未知學習,譬如,如果你知道m這個音的內涵,那你在學maternity, matter, material這些詞時,你就會更知道這些字,除此之外,如果你能更瞭解世界歷史、台灣歷史、語言使用的歷史、甚至是新時代、次文化的歷史脈絡,都能夠幫助你瞭解各式各樣的字,而這就像某一個領域的人會更瞭解該領域的用詞一樣。所以,閱讀,不只有閱讀英文,還要閱讀中文,然後藉由連結,把中文象徵體系和英文象徵體系連結起來。(換句話說,學好中文會幫助你學英文,學某個專業領域也都會間接幫助你學習英文的。)

講了那麼多,回到原點,「語音轉換」是「已知學習未知」的武器之一,他一點也不落伍。


最後附上,OpenEye歐噴愛【塑膠味】MV完整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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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lture (n)文化
cultural (a)文化的,與文化有關的

cultivate (v)種植;栽培;培育
cultivation

上面這兩個字是有字根相關的,耕作所以有文化。

之前談了許多學習英文時所會面對的文化藩籬(中英之間),這些文化上的差異,有些是因為語言本身結構或使用上的,中文是象形文字、英文是拼音文字;而個人因素上,有各式各樣的原因造成學習英文的效果個異,譬如有許多心理學研究指出,女生學習語言的能力優於男性(雖然可能是後天也可能起因於先天大腦),或者每個人的語言智商與語言操作掌握能力也所差異,但除了這些之外,還有比較偏於學習或經驗上,知識層面的:譬如能不能瞭解英文字根字首、英文文法規則(如知道cultivate與culture有關係),而經驗層面的:譬如能否知道這個字的日常口語用法,或者在於該文化的使用情境等(如之前alcholoic beverages in a menu/restaurant)。

一個人如何學習與發展出語言,是心理學家一直在找尋的答案;簡單地來說,一個嬰兒似乎沒做什麼事情,只是吃喝拉撒,但是便自然而然地學習了語言,可是這嬰兒已經學會這一生中最複雜的表徵系統了,而這種途徑就是「自然學習法」,也是市面坊間,很多幼稚園強調的雙語學習、全英文環境學習,如果過了這段時間(大概六、七歲後或更早),就只能採取另一種途徑,藉由文法結構以瞭解語言,而這即是「用已知學習未知」,譬如用中文語言去學企管知識、用中文語言學習地球科學,當然也涵蓋中文去學習英文。

所以如果你現在是二十幾歲、三十幾歲,或者是國中生以上,那麼請乖乖地學習英文文法、背誦英文單字,因為你能採取「用中文學英文」的方法,請千萬不要去迷信什麼自然學習法、自然發音法之類的,因為你的腦袋已經被中文表徵系統固定住了,(類似一台電腦已經灌了windows,就很難去看得懂linux的程式語法。)但如果你是有幼兒的父母,那麼基於心理學的知識,我建議你:要給孩子更多的語言刺激,以日語學英文為例,由於日文沒有R音(捲舌音),因此日本人的耳朵已經無法分辨出英文的R音,也因此無法準確地發出R音了(這部份牽涉到心理學的議題很多,容我簡述帶過),而幼稚園標榜全英文環境,除非是完全打造複製美語人士的「生活」,否則效果也偏於趣味而已(而這問題更複雜)。

而問題更複雜更複雜的是,「腔調」(accent),也就是口音問題。(這部份有時間再談)。

講到這裡,如果你已經大到回不到嬰兒時期,那麼,請你乖乖地補充「知識」,也就是,字根字首、文法、英文原則、單字量、閱讀量,而「生活經驗」,你也得透過自己「親身體驗」去體驗美語文化才行,唱英文歌、看英文影集電影、遊學旅行、交外國朋友等等。

體驗、經驗無法教,只能傳授知識,所以基於此,這部落格採取的教學走向就是,「用中文學英文」及「瞭解英語知識」,然後盡量輔以美語世界的多媒體,增加學習趣味(畢竟,趣味是學習很重要的元素,尤其對於不用則退的語言學習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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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康熙來了》節目中,黃國倫提到第一句:On a dark desert highway,其中因為dark desert這樣的連接字組比較難發音,而K音能以省略或轉弱不發。這即是蠻典型的兩個有聲子音相連所造成的問題,在(我以前)國中英文課本會特別教,動詞如果加上ed該怎麼發音,譬如:worked,當時,英文老師就會教:有聲子音末尾就會接有聲子音,而在此音標上就會產生kt兩個有聲子音的狀況;歌詞中的dark desert,照理說,也是可以硬發出來的,但是在日常生活(口語對話、唱歌)上,是不會這樣做的,是比較會傾向發音成:dardesert,把一個有聲子音留下來,然後連音連過去(如果仔細聽原唱歌曲,會發現k音隱隱約約,只剩下d的感覺)。

《康熙來了》的這段給我們學習英文有什麼啟示,(妙麗舉手):學英文要學唱英文歌。關於用英文歌學英語,很多人提出這建議,我也非常贊同,但我建議要採取英文歌學英文的人,英文歌不僅要選自己喜歡的,也盡量要選咬字清晰一點,有些英文歌可能連自己母語人士都很吃力,那類的歌曲就不適合拿來做為借鏡(譬如:rap)。但另一個啟示是我要在這邊提醒學英文有志之士,英文是拼音文字,是先有音而後寫字的,因而英文的許多特性是建立在聲音上,很多英文學習課本(就連英文母語人士也會在教學時強調),英文是一個非常注重melody(旋律)的語言,換成白話文,就是最好的英文口說就像在唱歌,他很強調節奏、節拍、韻律、起伏的,而這部份中文學生很難掌握的。

至於這首歌在Wiki上的介紹,有時間可以多所閱讀(以後會說明,英文文章怎麼讀會比較快一點,如果你跟我一樣是喜歡慢慢看的人),裡頭提到歌詞的interpretation(這邊不多做詮釋,要知道這歌詞是講鬼屋、精神病院、戒毒中心,就請看其它網頁了),有段很有趣:

In a 2009 interview, Plain Dealer music critic John Soeder asked Don Henley this about the lyrics:

    On "Hotel California," you sing: "So I called up the captain / 'Please bring me my wine' / He said, 'We haven't had that spirit here since 1969.'" I realize I'm probably not the first to bring this to your attention, but wine isn't a spirit. Wine is fermented; spirits are distilled. Do you regret that lyric?

Henley responded,

    "Thanks for the tutorial and, no, you're not the first to bring this to my attention—and you're not the first to completely misinterpret the lyric and miss the metaphor. Believe me, I've consumed enough alcoholic beverages in my time to know how they are made and what the proper nomenclature is. But that line in the song has little or nothing to do with alcoholic beverages. It's a sociopolitical statement. My only regret would be having to explain it in detail to you, which would defeat the purpose of using literary devices in songwriting and lower the discussion to some silly and irrelevant argument about chemical processes."

nomenclature (n)命名法
Wine > ferment (v)發酵
Spirit > distill (v)蒸餾
alcoholic beverages

有時間自己讀讀看吧,但這邊就可能有文化障礙了(連我障礙也不小),wine is not a spirit,雖然wine和spirit都屬於alcoholic beverage,但是製作方法不同,所以其實是不同的酒類(至於怎麼不同法,這個可能要親自嚐看看了)。此外,我覺得會有文化障礙的是beverage (any type of drink except water) ,雖然翻譯是飲料,似乎跟drink一樣的意思,但是如果有機會坐在美式或外國餐廳,beverage會出現在menu(菜單)上,而且雖然說是「飲料」,但很多時候常常那一欄都蠻可能是酒類或含酒精(beer...)(純粹個人經驗,囧),當然也有一些普及型的飲料,但有些餐廳反而給他歸類在soft drink中。所以,這句說:I've consumed enough alcoholic beverages in my time. 動詞用consume,名詞用alcoholic beverage,其實是非常道地的用法,中式英文很難在腦中講出這樣的句子,不僅是能力上,也是文化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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