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好幾篇都提到單字,那麼文法呢?(拍桌,我的文法呢!)

對於已經脫離如嬰兒般自然學習的成人,學習第二外語,多數只能靠有結構的文法來有效學習,(用母語文法瞭解外語文法)。通常和老外聊天,問他們一些句子為什麼這樣組裝,他們最多就只會給你一些猜測,也講不出什麼所以然;其實,如果問我們中文文法,我們也不知道到底中文文法是什麼,但我們就是可以遵循中文文法(有時候甚至可以小小跳脫中文文法,然後創造出有趣的笑話);所以,美語人士怎麼自己看待與解說美語文法,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有次在研究所的課堂上,教授竟然花時間告訴美國學生principal這個字,
principal (a)主要的、最重要的
principal (n)大學校長
principle (n)原則、準則

有次也講到affect, effect這兩個字如何使用。
affect (v)影響
effect (n)影響

當然,affect, effect這兩個字我在台灣英文補習班老師也提過(畢竟學生常搞混,因「影響」的名詞與動詞而搞混的,在寫作中最好的解決策略就是用influence這個字就好了,因為influence的名詞、動詞長的都一樣)。

英文字同一個字同時可當名詞、動詞、形容詞,常常會令人不知所措(而且這類的字還不少)。
book (n)書 (v)預訂
fast (a)快的、穩固的 (v)禁食
milk (n)牛奶 (v)擠奶、趁機牟利

(fast當動詞,是托福考試搞的把戲,而milk當動詞,是GRE的陰謀…)

pedestrian (n)行人 (a)乏味的

因為在我們學習英文文法時,我們早就會先注意詞性,形容詞放在名詞前面,因此,這類的字多數人都會這樣背:
pedestrian pedestrian  :無趣的行人
principal principal :主要的校長

所以,當我聽到美國教授還要叮嚀詞性時,覺得不可思議,這個不是美語寫作最先該注意的事嗎?但是,當你想想自己到底知不知道中文文法,「可能」寫一堆中文作文,「也許」幾句用法錯誤,自己還不自知呢…。有人問你為什麼中文得這樣說、這樣用時,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呢,譬如,「也許」和「可能」在中文語意上是類似的(不都是maybe嗎?),但是,我們會講「很可能」(very maybe, very probable),但是我們不會講「很也許」(英文倒是不太常見,very perhaps);譬如下面這個例句,「根據最新研究指出,睡眠不足『可能』引起心血管疾病」,但此時把「可能」換成「也許」,「根據最新研究指出,睡眠不足『也許』引起心血管疾病」,句意和感覺又不太一樣了。所以,這該怎麼解釋成一條中文文法?而且解釋的不僅中文使用人士可以接受,而且解釋給正在學習中文的人也能理解。

所以,………把他轉換過來,英文使用人士怎麼解釋一條英文文法,不僅自己可以接受,還可以讓我們這些外語人士可以理解,這就變成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就像解釋一字多義、多詞性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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